1. 研究過程中若變更主要研究者,對臨床研究方案、知情同意書、招募材料等的任何修改,應向倫理委員會提交修正案審查申請,經批準后執行。為避免研究對受試者的即刻危險,研究者可在倫理委員會批準前修改研究方案,事后應將修改研究方案的情況及原因,以“修正案審查申請”的方式及時提交倫理委員會審查。
2. 送審責任者:送審責任者為主要研究者或項目負責人。臨床試驗的申辦方應協助主要研究者或項目負責人準備送審材料。
3. 申請流程
3.1主要研究者或項目負責人按“送審文件清單”準備修正案審查申請材料。先將電子版通過藥物臨床試驗機構管理系統(網址:https://lzrygcp.wetrial.com/)提交到柳州市人民醫院倫理委員會審查系統,經形式審查無誤后再遞交書面材料。
3.2電子版材料要求:修正案審查申請表、倫理遞交信需要提供WORD格式的文件,其它文件提供PDF格式。
3.3書面材料要求
3.3.1需提供1份與電子版一致的材料。
3.3.2除修正案審查申請表及倫理遞交信外,其它材料封面加蓋申辦方或CRO公司公章(研究者發起的臨床試驗可不蓋章)。
3.3.3裝訂要求:按倫理遞交信遞交清單的順序依次排列文件,中間用隔頁紙標明文件位置,打三孔穿線裝訂好后交到倫理委員會辦公室(如材料較薄,可不打孔,用普通訂書針裝訂)。
3.3.4遞交修正案審查材料時,需另附主要研究者或項目負責人簽字的倫理遞交信(我中心模板),一式兩份(或根據申辦方需要)。
3.4倫理委員會進行審查前,主要研究者或項目負責人、申辦方應根據倫理審查付費須知支付倫理審查費,并將付款憑證上傳到柳州市人民醫院倫理審查系統。
4. 倫理批件/意見領取時間:會議審查,會后5個工作日內可領取;簡易程序審查,受理后7個工作日內可領取。
(具體見下載中心)